echousa.org
首页
网站地图
本月更新与动态
网站简介
初信要道
新生命课程26讲及mp3
本课程附图及mp3
详、简讲解本课程系列版本及mp3
神荣耀的救恩
《门徒训练根基》课程
新生命通讯
每日灵修祷文操练
读经心得
诗歌
青少年论坛
问题解答
新生命学习心得及见证集
其他书籍
索取
与我们联系
Copyright © 2007 echousa.org
All Rights Reserved.

迴音 版权所有
欢迎下载本网站内容供非营利使用,请注明出处。
  新生命成长道路—十字架道路  
  (十三)靠圣灵入门,靠圣灵成全——赐生命圣灵的律 作者: 王恩
 
主耶稣基督完成救法升入高天,父因祂的名赐下圣灵来推行救法(约14:26;15:26)。神借着每天临到我们的万事,对我们有一整套造就生命成长的计划(诗139:16;罗8:28-30;耶29:11;赛49:14-16;55:8-9),统管万有的主,亲自管理这个计划的执行:主耶稣基督的生命借着圣灵得救重生我们,居住在一切信主的人心中,并引导我们(加4:6;约14:17;罗8:2;弗3:17、19);主耶稣为我们显在神面前(来9:24)为我们代求(来7:25);另一方面,圣灵以祂的智慧,大能大力和祂统管万有的权柄与我们同在(约14:16-18)。这造就生命成长的计划,是通过我们天天支取新生命成长的因素,内在心意不断更新变化; 外在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,而渐渐脱去旧人,穿上新人,新生命成长。这造就生命成长的计划,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,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”(弗4:24),使我们渐渐长大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,正如造他主的形象(弗4:13;西3:10)。赞美主,“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,是眼睛未曾看见,耳朵未曾听见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”(林前2:9)。虽然我们和世人一样,会遇到难处,但藉着大祭司耶稣基督不断代求,圣灵的内住和同在,以祂的绝对主权和祂的大能大力,引导、带领、看顾、保守、安慰、扶持等等来保证,万事一定互相效力,叫我们得益处,将我们渐渐被模成儿子的形象(罗8:28-30)。
    因此,我们今天活在世上,一方面,专心“等候救主,就是从天上降临,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,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,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。”(腓3:20-21);另一方面,在今生真正活出“我的心欢喜,我的灵快乐,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” “满足的喜乐,永远的福乐”;“以神为乐”的生活(诗16:9,11;罗5:11)。
    主啊,“求你使我们早早饱得你的慈爱,好叫我们一生一世欢呼喜乐。”(诗90:14)

一、“我当怎样行?”(徒16:30)——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:
(一)律法以及在律法之下:
“律法”这字,狭义来说,是指旧约律法。以十条诫命为代表;广义来说,是指神对世人圣洁、公义的要求,一定是要达到的,不可废弃的;
“在律法之下”(加3:23):是指凭自己的意思、智慧;靠自己的能力、热情、才干等来行事为人,来对待天天我们所面临的大、小事,也就是活在肉体之中行事为人。也就是靠“我”(肉体)的努力能达到神圣洁、公义的要求。当然,没有一个人能达到。因为我们什么时候靠自己,什么时候就活在罪性挟制之下,行事为人的结果,一定是与神为敌。正如“两条路、两棵树、两个根基”中所表达,就算表面上应付、解决了,但在神的眼中,实际上,仍是达不到神的要求而是“坏果子”,“浪费、枉费、没有永存的价值。”
(二)“在律法上死了”,是什么意思?(罗7:4,6)
1、“在律法上死了”是什么意思? 我们因信耶稣基督,与基督联合,与基督同死,已死的人脱离了律法,我们“在律法上死了”。一方面,律法不能再管我们,我们没有义务要去履行律法要求(弟兄姐妹,不要以为我们可以无法无天,绝不!神赐给我们另外一条新律。);另一方面,从此“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”,由基督承担、履行一切。
2、如何在律法上死?
我们是通过求告主名,与主联合,与主同死而“在律法上”死了。我们人是习惯“靠我”行事。我们只有对自己绝望,才会“在律法上死了”。神在我们身上造就我们,许可我们经历很多软弱,逐渐逐渐对自己越来越绝望到,不再尝试靠自己的努力来讨神的喜悦,只好求告和仰望主的引导和带领,当我“完了”,祂就“成了”。
(三)“因为罪趁着机会,就借着诫命引诱我,并且杀了我。”(罗7:11)
我们信主,“我的旧人与主同钉十字架”。“已死的人脱离罪;已死的人脱离律法”,罪性不能作我们的主;我们如果天天背起十字架跟从主,与主同死,同活,罪必不能挟制我,罪就像死的一样无所作为。罪真是“恶极了”(罗7:13):“罪趁着机会、就借着诫命引诱我、并且杀了我。”(罗7:11)罪引诱我们犯罪,我们不上它的当,不肯犯罪;罪就趁我们不知不觉,“渴慕达到律法的要求”(参罗7:7-9)时,将诫命摆在我们的面前,引诱我们去尽力达到律法要求,那时“我”(肉体)就活了,被罪挟制,以至被杀,暂时与神隔阂。
(四)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:有人误解“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”,是指我们不再受律法的管辖,可以无法无天了,这是大错特错。“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”,这句话实际的意思是指,我们是通过不在律法之下,而在恩典之下,来达到神的要求。也就是说,承认我们旧人已与耶稣同钉十字架,已死了,我们不能,也不该再靠自己的努力去守律法的要求,去对待天天我们所临到的大、小事;而是通过不断求告主名,顺、靠圣灵一步一步引导和带领来达到律法的要求。

二、赐生命圣灵的律:保罗说:“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”(罗8:2)
我们既蒙救赎,不再活在律法下,不再靠自己的能力,来达到神的要求;乃是活在恩典之下(罗6:14),靠圣灵的的能力 (基督是我的生命,通过顺和靠圣灵而行)来达到神的要求。在律法之下是我为神作,我要努力达到神的要求;在恩典之下是神为我作,我们求告、仰望,基督是我的生命,借着圣灵的大能,成就神的要求;
(一)新生命生活的依据:新生命是依照赐生命圣灵的律而生活。
新生命不应该是在律法下生活,不是靠自己的能力,来克制自己苦守律法的条文。但也并不是可以无法无天!新生命是有律法的(参林前9:21),是依照赐生命圣灵的律而生活。
(二)赐生命圣灵的律的不同名词:在圣经中,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赐生命圣灵的律,因此有不同的名词:
1、赐生命圣灵的律(罗8:2):从得生命的角度来看,我们是因仰望、求告耶稣,圣灵重生了我们,我们得生命;我们不断仰望、求告耶稣,圣灵不断在我们心中引导我们,我们生命成长,这是一个律。
2、一条全备使人自由的律法(雅1:25):旧约的律法之所以使人不自由,甚至是捆绑我们,是因为人做不到。但这条新律法,使人能达到神的要求,所以是使人自由的。“全备”这字和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说“成了”是同一个字。那也就是说,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神的救法时,祂完成了一条使人能做得到的律法:主耶稣借着圣灵居住在我们的心里,成为我们的生命,所以神对我们要求(即无论是里面的感动或是外面临到的事情),神自己(基督是我的生命,通过圣灵)来承当,我们顺圣灵而行、靠圣灵而行,就是“照这律法(使人自由的律法)说话行事”。在基督台前,我们“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。”(雅1:25,2:12)。
3、基督的律法(林前9:21;加6:2):是从基督和律法的关系来看,“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,使凡信祂的,都得着义。”(罗10:4)这节经文的意思:一方面是指,耶稣基督的一生是守全律法的一生。基督借着死,付上了人因触犯律法而应该承担的代价。当我们这些罪人接受主时,我们因信与主同死。“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。……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。”(罗7:4-6)律法就不能再对我们有要求了。另一方面:耶稣基督在十字架完成了一条新的律法——赐生命圣灵的律:就是父神因耶稣基督差遣圣灵来重生,内住在一切信主的人心中,代替旧约的律法引导、带领我们,我们顺靠圣灵而行,“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,只随从圣灵的人的身上。”(罗8:4)
(三)赐生命圣灵的律的三方面:
1、神的要求:在每日生活中,圣灵按着各人新生命不同程度,对我们有不同的要求。神的要求可以是通过外在临到我们天天不如我意,不合我愿的人、事、物;也可以是通过在我们心中感动的话语或意念,其中也包括责备或光照。
2、赐生命圣灵律的内容:面对神的要求,深信一切临到我们的,都是为造就我们圣洁的品格;我们不断的仰望主、求告主、感谢主,认定祂是主到心中平安的时候,圣灵在我们心中的引导和教训(路11:13),就是赐生命圣灵的律的内容(也就是恩膏的教训)也就是律法写在我们心版上的意思(来8:10))。
(1)一定是基督的平安(西3:15;加5:22);
(2)并且是符合神话语的要求,也就是不能违背真理的原则(林前14:32;赛8:20;林后13:8)
(3)圣灵是按着各人生命不同程度,在我们心中引导、教训、带领我们。祂不但发出要求,而且祂同时赐予谨守遵行、敬畏和顺服的能力(赛40:11;约16:13;林前13:11;来5:13-14;耶31:31-33;32:40;结36:26-27;):
3、顺圣灵而行:我们各人也就按着自己的地步(生命的程度,信心的大小),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(参罗12:3;腓3:16)顺着圣灵引导而行。顺圣灵而行,必能达到神的要求(参罗8:4)。
我们不是靠自己的能力死守圣经字句,而是借着不断顺服圣灵引导(即在恩典之下的意思。不靠自己的能力,乃靠圣灵的大能)圣经上的话或意思,渐渐来达到圣经的标准。这就是“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,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。”(罗8:4)的步骤。
(四)赐生命圣灵的律和律法的不同和关系:
1、赐生命圣灵的律和律法的不同:
律法之所以变成捆绑我们的,是因为它是一成不变的,写在石板上,像一把尺作为标准,圣经上怎么说,你就怎么做;要求你去达到,但没有赐予遵守的能力(人心刚硬、悖逆,不可能遵守)。
赐生命圣灵的律,神发出要求,祂在我们里面亲自成为履行要求的能力:圣灵进入我们的里面,在我们里面的引导、带领——写在心版上;而且我们的石心被圣灵工作改变成肉心,圣灵按着我们生命的程度,有不同层次的带领——有孩童层次的带领,有成人层次的带领……,不是都一样的(赛40:11;约16:13;林前13:11)。我们很自然就有遵守,敬畏和顺从的能力(结36:26-27;耶31:31-33),而旧约的律法都是刻板不变的。
2、赐生命圣灵的律和律法的关系:
律法是圣洁、良善、公义,至尊的,是不能废去,一定要达到的(罗7:12;3:31;雅2:8;太5:18),但世人无法达到。神通过生命圣灵的律,我们顺靠圣灵而行,逐渐达到律法的要求,“使律法的义,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,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。”(罗8:4)

三、顺靠圣灵而行:
(一)情欲和圣灵相争——“我是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”:很多基督徒(过去长久以来我就是)想靠自己胜过罪;想靠自己的努力做得好以致成圣;我们求神帮助我挣扎,以为这是信心。事实上,什么时候我想要做好,什么时候我就是活在肉体里了,就产生情欲和圣灵相争。一个人如果觉得自己怎么这样软弱,那就表示他还没有看见(也许知识上是知道的)“我什么都不能做,只有让主的生命在我里面作成神自己的要求。”只有你真正看见“我不能”(这个看见,是一个一生之久的过程,是随生命成长,不断暴露自己的无能,而逐步逐步看见的),你才肯放下自己、不靠自己,才肯让基督的生命通过圣灵在你身上成就神的作为。
(二)顺靠圣灵而行:
1、“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,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。”(加5:16)我们在这里要特别提出一件事:从这节经文中,我们很清楚看见,若要不放纵肉体,先要顺圣灵而行。那也就是说,我们先求告、高举主名,“主”先要被高举(祂必兴旺), “我”就必衰微(我自然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)。从前,我一直要靠自己“不要放纵肉体的情欲”,其实这是在高举自己,永远达不到“不放纵情欲的效果”。一定要“祂”先被高举(先求告主);以后“我们”必自然衰微。
2、我们顺靠圣灵而行,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,“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”(罗8:2)
(三)达到神的义:
圣灵借着我们每天所遇到的事情(即神对我们的要求)引导、带领我们,我们不靠自己的能力;不凭自己的意思,而高举主、认定主是主,一切都有神的美意。神会赐下话语,意念或心里平安,我们就顺着心里平安、外面和谐而行。神就是这样,许可我们通过千百件事,一件一件的顺、顺(当然会经过很多没有顺的失败,这是正常的。正如每天有白天、有黑夜),渐渐脱离自我中心,渐渐以神为中心。生命因此成长,“使律法的义成就在这不随从肉体,只随从圣灵的人的身上。” 我们“靠着圣灵,凭着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义”(加5:5)

四、靠圣灵入门,当靠圣灵成全——当靠圣灵行事;但顺着圣灵而行(加5:25;16)
保罗责备加拉太教会,“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又迷惑了你们呢。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,你们受了圣灵,是因行律法呢,是因听信福音呢。你们既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么。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?”(加3:1-3)
当我们接受福音,诚心诚意对主说:“主啊,我承认自己是罪人,接受你为我的救主”,圣灵就进入我们里面,重生了我们,这就叫做靠圣灵入门,也就是说新生命是靠求告主名,圣灵重生我们而入门的。照样也是靠求告主名,圣灵不断引导,带领我们行事为人(活在生命圣灵的律里),新生命渐长,结出成圣的果子,这就是“靠圣灵入门,当靠圣灵行事,靠圣灵成全”的意思。